Alpingi 国会大厦

冰岛国会大厦现坐落于雷克雅未克托宁湖旁边步行3分钟,但是国会大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930年的辛格维利威尔国家公园。
第一阶段:930-1000
1.1 冰岛议会(Althingi)的建立
冰岛议会既是冰岛最古老的机构,也是最高权力机构。它于公元930年在厄克萨拉河畔的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成立。这一事件标志着冰岛民族国家的开端,因为自此以后,所有冰岛人都遵循同样的法律。
在9世纪后期之前,冰岛一直无人居住,直到邻国的人们开始在此定居。这些人带来了他们的习俗、习惯和技能,并在建立新社会的过程中加以运用。在这些定居者之前的家园,社区长期以来一直通过在议会中就共同事务做出决定和制定法律来进行治理。在新国家,冰岛人也沿用了这种方式,并于公元930年在厄克萨拉河畔的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建立了议会——冰岛议会(Althingi)。其格言是:冰岛议会是全体人民的议会,其做出的决定对整个国家都有效。 “古代议会”(Ancient Alþingi)一词通常指成立于930年并一直运作到冰岛帝国灭亡的议会。议会的建立标志着冰岛出现了一个所有居民都认同的国家。
1.2 古代议会中的政体、神祇与议员
在古代议会(Althing)创立之时,冰岛尚未使用文字来保存历史信息。因此,关于议会运作的第一个世纪里,其组织结构和活动鲜为人知。我们对公元1100年左右文字首次使用后的情况了解得更多。
古代议会每年夏季在厄克萨拉河畔的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举行,持续一到两周。当时的议员并非像现在这样选举产生,而是神祇和拥有一定最低财产的农民必须出席议会并参与其工作。神祇在其领地内履行各种政治和社会职责,这些职责被称为“godorð”。尽管冰岛人信奉异教,但神祇也扮演着宗教角色。每位神祇都有一群追随者陪同其参加议会,这些追随者被称为“Þingmen”。古代的阿尔辛吉议会至少有时会非常拥挤,因为除了神灵及其成员之外,还有许多其他人会前往那里购物,以及娱乐自己和他人。
1.3 议会职责及其场所
古代的阿尔辛议会根据其职责分为若干部分。
立法议会(Lögrétta)是立法场所,也是决定哪些法律生效的地方。此外,立法官(Lögsögger)在每次议会上宣读议会法案(即关于议会程序的法律)以及其他三分之一的法律。立法官指导立法议会的工作,并制定下一年的议程。立法官由立法议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是议会中唯一领取薪水的雇员。
阿尔辛议会在洛格贝格山(Lögberg)召开,也在那里解散。议会召开时称为“Þinghelgun”,解散时称为“Þinglusnir”。从形式上讲,任何人都可以在洛格贝格山发言。
古代的阿尔辛议会也是人民的最高法院。阿尔辛吉(Althingi)自其建立之初就可能设有法庭,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元965年,该地设立了季度法庭,专门审理此前已由季度法庭裁决的案件。诸神任命了36名法官组成季度法庭。
第五法庭(Fimmtardómur)于11世纪初在阿尔辛吉设立,当时正值斯卡夫蒂·索罗德松(Skafti Þóroddsson)在位期间,他于1004年至1030年担任立法者。第五法庭审理此前阶段未决的案件,因此是当时的最高法院。第五法庭由48名法官组成,他们由同样数量的诸神在法律中心平台上提名。
第二阶段:1000-1262
2.1基督教合法化
公元1000年,冰岛议会通过一项法律,将基督教定为冰岛国教。这意味着所有公民必须信奉基督教。在此之前,冰岛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信奉何种宗教。
在冰岛建国之时,基督教已传播至欧洲大部分地区。然而,在北欧国家,许多人仍然信奉古老的宗教——异教。在冰岛建国时期,异教徒和基督徒都移居到了这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基督教的发展优于异教。欧洲许多国王和皇帝皈依基督教,并要求所有人也皈依基督教。挪威国王奥拉夫·特里格瓦松(Ólafur Tryggvason,公元995年至1000年在位)是一位基督徒,他也要求所有挪威人和冰岛人皈依基督教。尽管奥拉夫·特里格瓦松并非冰岛国王,但他对冰岛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当时冰岛人主要与挪威人进行贸易,两国都使用同一种语言,而且许多冰岛人在挪威都有亲戚、朋友和熟人。奥拉夫国王派遣传教士前往冰岛,向冰岛人传播基督教。他向冰岛人传达的信息——要么皈依基督教,要么面临更糟糕的境地——很可能对公元1000年夏季冰岛议会(Althing)的召开产生了重大影响。
公元1000年夏季,冰岛议会在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召开,异教徒和基督徒都出席了会议。此时,宗教已成为一个严重的争论焦点。在议会即将开始之际,异教徒和基督徒无法就谁应担任议长达成一致。异教徒决定推选索尔盖尔·索克尔松·利奥斯维特宁加迪(Þorgeir Þorkelsson Ljósvetningagoði)为议长,而基督徒则推选霍尔·索尔斯坦松(Hall Þorsteinsson,又名Síðu-Hall)。局势十分紧张,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似乎一触即发,因为异教徒和基督徒都扬言不再遵守相同的法律。冰岛似乎将出现两个争夺霸权的社群。
议长索尔盖尔和霍尔最终达成一致,由索尔盖尔担任议长。索尔盖尔面临着一项艰巨的任务:他该如何发言才能避免议会陷入混乱?
经过一夜的思考,索尔盖尔召集所有与会者前往勒格贝格(Lögberg)。在那里,他发表了演说,警告人们,如果他们不再遵守相同的法律,他们的社会将陷入战争。因此,最好所有冰岛人都皈依基督教。
传说议会同意了索尔盖尔·利奥斯维特宁加戈迪(Þorgeir Ljósvetningagoði)的论点。议会决定基督教为冰岛国教,但异教徒只要不表现出明显的异教迹象,最初可以不受干扰地继续信奉旧宗教。
当议会下次在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召开时,所有到场的人都已皈依基督教,至少名义上如此,旧宗教很快便彻底消失了。
2.2关于皈依基督教的记载
关于皈依基督教的唯一记载见于《冰岛人书》,作者是一位名叫阿里·索吉尔松的牧师。他常被称为“智者阿里”。据信,阿里在1122年至1133年间写就了《冰岛人书》。
由于《冰岛人书》的成书时间比皈依基督教晚了一个多世纪,因此书中对公元1000年夏季冰岛议会(Alþingi)事件的描述可能并不准确。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本人既是基督徒又是牧师。因此,他所记录的记载带有亲基督教的色彩。故事传达的信息——一位异教徒的皈依以及基督教合法化的决定使社会免于巨大的灾难——证实了在宗教争端中占据上风者的胜利。
据智者阿里所著《冰岛人民之书》记载,光明使者托尔盖尔的演讲堪称极具影响力的政治演说典范,它促使人们深思熟虑,转变观念,并最终做出影响深远的决定。
当民众聚集于此,托尔盖尔开始了他的演讲。他指出,如果全国人民不能享有统一的法律,那么人民的福祉将荡然无存。他从各个方面论证了这种不公不应发生,并指出,正是由于这种不和(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才会引发民众之间的战争,最终导致国家的毁灭。他讲述了挪威和丹麦国王之间长期的战争和纷争,最终,尽管民众并不情愿,他们还是促成了两国之间的和平。而促成和平的方案也巧妙地安排了双方互赠财宝,使得和平得以延续,直至他们生命的尽头。 “但现在我认为,更明智的做法是,”他说,“让那些最想成功的人来决定,然后由我们来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这样双方都能在自己的事务上拥有发言权,我们也能遵守同一条法律和同一种习俗。诚然,如果我们撕毁法律,也就等于撕毁了和平。”
2.3基督教化的影响
可以说,将基督教定为国教是冰岛议会(Althingi)对冰岛社会影响最大的决定。基督教思想和教会的权力结构也对冰岛议会过去和现在的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皈依基督教后的最初几十年里,皈依基督教可能并没有对冰岛议会的工作产生太大影响。但1056年在斯卡尔霍尔特(Skálholt)设立主教区,1106年在赫亚尔塔达鲁尔(Hjaltadalur)的霍拉尔(Hólar)设立主教区,并建立罗马天主教国教之后,主教们在议会(Lögrétta)中拥有席位。这无疑表明他们是国家统治阶级的一部分。此外,还在议会内的一座教堂设立了专门的神职人员法庭,审理神职人员的案件。公元1000年夏,冰岛议会(Althingi)通过了基督教化决议,这一决定逐渐对冰岛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教会也长期成为冰岛的主要权力机构之一。
教会的巨大影响力可见一斑:11世纪末,冰岛通过教会的渠道引入了普遍征税制度,规定必须缴纳什一税,即对无债务财产征收1%的财产税。随着时间的推移,教会也获得了大量的土地,主教辖区在几个世纪里都成为了活跃的金融中心和国家的主要教育中心。因此,公元1000年基督教的传入对冰岛社会的影响,比冰岛议会以往做出的任何其他决定都更为深远持久。
第三阶段:1262–1264
3.1君主制的终结
从930年冰岛议会(Althing)成立到1262-1264年旧约生效的这段时期,通常被称为君主制时代。这一时期君主制的特点之一是,与当时欧洲普遍存在的由国王或皇帝统治国家不同,冰岛的统治者是神明,并通过冰岛议会制定的法律来行使权力。12世纪下半叶,这一制度瓦解,一场旷日持久的内战爆发,最终以废除君主制而告终。
在君主制末期,即通常被称为“斯图隆格时代”的这段时期,冲突的主要各方分为三大阵营:冰岛各地方酋长为争夺控制权而相互征战。其中就包括斯图隆格家族,这一时期通常与该家族联系在一起。没有哪个国内势力能够征服整个国家。教会领袖们希望像欧洲其他地方一样,对教会事务拥有更大的控制权。他们寻求挪威等国的模式和支持。冰岛教会的首领,大主教,自1152-1153年在尼达罗斯(Niðarós,今称特兰海姆Thrándheim)设立大主教区以来,便一直在那里任职。挪威国王及其朝臣试图将冰岛纳入挪威君主制,并支持那些致力于此的人。
在共和国初期,冲突各方似乎通常能够达成协议,避免大规模敌对行动。当时的议会(Alþingi)常常是和解的场所。但随着内战的加剧,议会运作受到干扰。
在共和国末期,议会似乎几乎每年夏季都会召开。然而,在战争最激烈的时候,议会出席率极低,很可能已经无法正常运作。很可能在冲突中,君主制就已彻底瓦解,最终冰岛并入挪威王国,挪威国王哈康一世成为冰岛国王。这场内战以君主立宪制的覆灭告终,而最终的胜利者是挪威国王——交战双方中距离战场最远的一方。
3.2旧条约
1262年至1264年间,冰岛议会(Althingi)批准了一项冰岛人与挪威国王之间的协议,使冰岛成为挪威君主制的一部分。民族主义时期结束,冰岛的政体发生了重大变革。
冰岛议会在内战结束后仍然是冰岛社会的重要权力机构,因为正是在1262年至1264年间,冰岛议会的法律专家批准了冰岛人与挪威国王之间关于各自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被称为旧条约。根据条约,冰岛人同意向挪威国王进贡,而作为回报,国王则要确保冰岛法律的执行和和平的保障。其中一项内容是,在旧条约通过几年后,冰岛法律废除了血仇,国家被赋予了惩罚被判犯有血仇罪的人的职责。在共和国时期,这需要个人来照料。
第四阶段:1265–1662 挪威和丹麦君主制,1662年君主制
4.1冰岛并入挪威君主制后,冰岛议会(Althing)的角色和结构发生了变化
在挪威君主制的影响下,冰岛政府经历了重大变革,引入了新的官员制度和以君主制为中心的新政体。冰岛议会成为国王代表和朝臣的场所,在议会会期期间于厄克萨拉河畔的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举行会议。
国王拥有最终的立法权,但冰岛议会可以影响立法并制定新法律。法律法庭(Lögrétta)继续运作,但成员人数比以前减少,并分为两个部门,分别由一名律师领导。法律法庭处理法律和立法事务,但其主要职能是法庭。在1593年最高法院成立之前,地方法院(Lögrétta)是挪威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1800年之前一直是挪威的最高国内法院。
原先的司法部长一职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由国王任命的副司法部长。起初只有一名律师,但很快就增加到了两名。律师指导着议会(Althing)的司法和立法工作。
在共和国时期之前,议会并非由选举产生,而是由地方法官提名84名委员会成员。后来,在挪威政府体制实施后,这些成员被召集起来。每个郡的委员会成员人数并不相同。距离议会所在地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最近的郡的委员会成员人数多于距离较远的郡。提名在其在世期间有效。律师和地方法官从委员会成员中选出36人组成最高法院。
4.2两部法典:《1271年法律汇编》(Járnsíða)和《1281年法律汇编》(Jónsbók)
挪威国王编纂的两部法典——1271年的《法律汇编》(Járnsíða)和1281年的《法律汇编》(Jónsbók)——成为此后几个世纪挪威宪法的基础,尤其是后者《法律汇编》(Jónsbók)。这两部法典均提交挪威议会(Alþing)批准,这表明挪威议会当时仍对立法具有影响力。
《法律汇编》(Járnsíða)最初并未获得挪威议会的认可,但最终还是成为法律。十年后,《法律汇编》(Jónsbók)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挪威议会在审议过程中对其进行了修改,最终才得以通过。《法律汇编》(Jónsbók)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挪威法律和司法的基础,至今仍有一些有效的法律条文源自《法律汇编》(Jónsbók)。
4.3丹麦君主制
1375年,丹麦国王瓦尔迪马二世(小瓦尔迪马)驾崩,丹麦王室男性血脉断绝。丹麦贵族决定拥立瓦尔迪马二世的五岁孙女奥拉夫为王。奥拉夫是挪威王子,是瓦尔迪马二世和挪威国王哈康六世的小女儿玛格丽特的儿子。
在他们的母亲奥拉夫(丹麦奥拉夫二世和挪威奥拉夫四世)和玛格丽特一世统治时期,冰岛的君主制从挪威转移到了丹麦。
玛格丽特在儿子奥拉夫年幼时继承了丹麦的王位,并在1380年奥拉夫去世后继承了挪威王位。冰岛也随之成为丹麦-挪威王国的一部分。奥拉夫王子本人于1387年去世,年仅17岁。他的母亲玛格丽特于同年当选挪威总督,次年又当选瑞典总督。
玛格丽特女王统治北欧诸国直至1412年去世。她政绩斐然,以至于她的表弟波美拉尼亚的埃里克继位为王。
这些事件发生时,对冰岛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当时冰岛的君主制并不强大,这些变化暂时并未影响冰岛议会(Alþing)的运作。后来,随着冰岛与丹麦关系的日益密切,丹麦君主制在冰岛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国王的居所设在丹麦,丹麦而非挪威的影响力从一开始就渗透到冰岛,这自然产生了影响。
4.4议会广场上的溺刑、绞刑和鞭刑
随着《旧宪章》的颁布,对罪犯的惩罚成为国家的责任。判决最初由阿尔辛吉(Althingi)的法庭宣判,1593年后,最高法院也开始负责判决。最高法院成立于同年,是当时最高级别的国内法院,设在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
国家代表经常在辛格维利尔执行刑罚,刽子手也在其中。死刑以及各种形式的肉体伤害都被使用。1564年,阿尔辛吉通过了《大法》,这是一部关于道德的法律,对这类犯罪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此后刑罚更加严厉。辛格维利尔的议会广场也成为了行刑和酷刑的场所。在那里,人们被溺死、绑在火刑柱上烧死、斩首、肢解,或被殴打致死。
4.5君主制的引入
宗教改革后,欧洲许多地区的政体发展演变,国家政权的权力和影响力从人民和教会转移到国王和皇帝手中,最终演变为绝对君主制。这种安排被认为能够确保政体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与君主制并行的是,世袭君主制也在许多欧洲国家出现。这意味着国王或皇帝的后裔——通常是长子——在国王去世后自动成为其继承人。因此,新国王拥有无可争议的王位继承权,无需像以前那样与贵族协商支持。随着君主制在贵族中的影响力逐渐减弱,它得到了其他阶层的支持,这些阶层不像贵族那样拥有影响国家政权的同等机会。
丹麦于1661年建立了君主制和世袭君主制。主要原因是,在1657年至1659年持续的瑞典与丹麦战争结束后,丹麦国库遭受重创,濒临破产。在此情况下,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三世及其国务委员会于1660年秋季在哥本哈根召开了国务会议,丹麦贵族们必须确保将他们大部分的权力和影响力投入其中。此后,政府的所有方面,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都掌握在国王手中,国王的后裔或近亲被公认为王位的合法继承人。
1662 年夏天,冰岛的主要领导人应海军上将亨里克·比耶尔克和国王的廷臣的邀请,聚集在科帕沃于尔的议会,并同意向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三世效忠,承认其为绝对世袭君主。
第五阶段:1663–1800君主制时期的议会
5.1 1700年在辛格维利尔颁布的最后一部法律
1662年君主制建立后,议会(Althing)的立法权被废除。
虽然君主制建立后,立法权归于哥本哈根的王室,但直到1700年左右,议会才开始颁布有关国内事务的法律。这些法律是否生效完全取决于国王的决定。议会最后一次推动颁布的法律是1700年在辛格维利尔颁布的,与沿用至今的历法的引入有关。
随着君主制的建立,冰岛的公务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总督(Stiftamtmaður)成为冰岛国王的最高官员。总督之下有两名行政长官(amtmenn)和一名地方长官(landföget)。
5.2议会从辛格维利尔迁至厄克萨拉河畔。
1978,议会的主要职责是管理两个法庭:洛格雷塔法庭(也称洛格辛斯雷图尔法庭)和伊菲尔多姆法庭。因此,议会首先是一个法庭,但也在此发布皇家信函、公告和广告。
议员——即所谓的委员会成员——的角色逐渐演变为仅负责核实议会作出的判决。有些年份,只有部分委员会成员出席议会,1764年,委员会成员人数从84人减少到20人。此后,委员会成员只能来自议会所在地附近,并且被要求每两年出席一次议会,每次议会都有10名委员会成员参加。议会逐渐变成了一个由官员、附近村庄的几位农民和等待审判的罪犯组成的小型聚会场所。此外,由于议会每年都会拨出一定款项用于救济穷人,因此有一群穷人经常前往议会大楼,这为这些穷人提供了一个前往议会的动力。
18世纪中叶之后,在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建造了一座木制建筑,即Lögréttuhúsið,用于法院的运作。这座建筑很快便破败不堪。1798年夏天,律师马格努斯·斯蒂芬森(Magnús Stephensen)宣布这座建筑不卫生,不适合举行议会。随后,马格努斯带着一小群人离开了议会大楼,回到位于博尔加峡湾(Borgarfjörður)的莱拉(Leirá)家中继续从事司法工作。此后,议会再也没有在辛格维利尔举行过。
5.3雷克雅未克议会
1798年夏天,律师马格努斯·斯蒂芬森(Magnús Stephensen)终止了议会在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的办公场所,之后议会迁至雷克雅未克。
在1799年正式迁址之前,将议会活动迁至雷克雅未克的提议曾多次出现。这些提议基于以下事实:雷克雅未克正在发展成为一座城市,并成为全国的教育和行政中心。因此,议会在辛格维利尔的办公地点已不再适用。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斯卡尔霍尔特(Skálholt)办学的拉丁学校于1786年迁至雷克雅未克。主教府也决定迁至雷克雅未克,而地方行政长官办公室则于1795年迁至该镇。
1799年和1800年的夏季,议会(Althingi)在拉丁学校(Hólavallarskóli)的校舍内举行会议,其庭审方式与议会在辛格维利尔(Þingvellir)运作的最后几年类似。
5.4冰岛议会于1800年关闭
冰岛议会从辛格维利尔迁至雷克雅未克后,仅在1799年和1800年夏季于此召开过两次会议。
在冰岛议会迁至雷克雅未克前后,国家司法体系的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最终,国王于1800年6月6日批准了一项关于设立最高法院的法令,该法令废除了冰岛议会的职能。1800年7月11日关于最高法院的法令明确规定关闭位于厄克萨拉的冰岛议会,而这一规定也得到了执行。这一决定似乎并没有引起霍拉瓦拉尔斯科利集会的反响,这表明废除阿尔辛吉的过程是多么悄无声息,也表明该机构在参加阿尔辛吉会议的人或普通民众中都不受待见。
第六阶段:1830–1873复兴的阿尔辛吉(Althingi)——协商议会
6.1 1830年前后的新观念——政治民族主义
始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及其后续影响最初对当时已建立的丹麦君主制(冰岛是其一部分)影响有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革命催生的关于政府变革的理念——即赋予更多社会群体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的机会——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支持。
越来越多的人支持民族国家是最理想的组织形式。这种理念基于一个基本信念:每个国家内部都应存在一个民族,而国家治理的权力应归于该民族。认为国家与民族的边界应重合的观点通常被称为政治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的必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支持这样一种理念:国家治理的权力应掌握在人民手中,而不是掌握在围绕国王和皇帝的少数统治阶级手中。
政治民族主义思想最早于 1830 年左右出现在冰岛,后来成为冰岛政治发展的特征,最终使冰岛成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
6.2丹麦的多元面貌与丹麦君主的联邦政策
冰岛最高政府设在哥本哈根,冰岛人在那里进行高等学业,并接触到外国的思想潮流。因此,19世纪冰岛的大部分政治活动不太可能发生在哥本哈根。各种思想从那里传入冰岛,丹麦王国的局势以各种方式影响着冰岛的发展。
自中世纪以来,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公国一直处于丹麦国王的统治之下,1815年起,荷尔斯泰因以南的劳恩堡也加入了丹麦的统治。绝大多数居民讲德语,当政治民族主义在这些地区蔓延时,很明显,许多居民感到他们与丹麦国家之间的共同点并不比与冰岛人之间的共同点更多。
丹麦政府,以国王为首,奉行一项政策,竭尽全力阻止各公国与丹麦国家断绝关系。因此制定了所谓的联邦政策,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持国家的统一,包括对国家的不同部分实施相同的政策,并反对一切破坏国家统一的企图。
6.3 1830年七月革命与三级会议
1830年7月底,法国发生政变。政变之后,欧洲各地政府和统治势力遭到攻击。
在丹麦王国,七月革命的影响体现在诸多方面,其中之一是霍尔斯坦地区要求政府履行几年前作出的召开咨询性三级会议的承诺。绝对君主别无选择,只能服从。1834年,丹麦及其各公国首次召开了三级会议。会议原本只讨论国王提交的议题,但实际上,各级会议主动提出了许多议题进行讨论。这在君主制和审查制度盛行的时代是一项重大变革。
人们原本以为冰岛人会在丹麦各等级代表大会(Hróaskelduþing)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冰岛代表也确实参加了四届大会。但后来有人提出,冰岛最好还是设立自己的咨询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冰岛的政治领导人对此表示了强有力的支持。
6.4冰岛议会(Althingi)于1843年复兴,并于1845年召开了第一次协商会议。
冰岛人对自身事务拥有更大自主权的呼声日益高涨,而丹麦国王的联邦政策也促成了这一结果:丹麦政府不仅没有反对冰岛设立协商会议,反而决定予以实施。
一些力主冰岛人设立议会的人士希望会议地点设在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Þingvellir),并仿照古代冰岛议会的模式。在此期间,政治会议在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举行了多年,这座古老的议事场所也因此在冰岛民众中赢得了尊重。然而,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最终未能再次成为议会的举办地,协商会议最终决定在雷克雅未克举行。雷克雅未克是冰岛人口最多的城市,但当时人口仅有约1000人。
丹麦国王于1843年3月8日颁布法令,题为《关于设立冰岛特别咨询议会(简称“议会”)的法令》,宣布成立咨询性议会。新议会于1845年7月1日在雷克雅未克正式就职,此前于1844年举行了首次议会选举。新议会并未试图恢复旧议会,新旧议会仅有名称相同。
在决定将议会设在雷克雅未克时,该市尚无议会大楼,但幸运的是,当时那里正在建造一座宏伟的校舍,即现在的雷克雅未克高中。新议会召开时,校舍已竣工。校舍内设有一个宽敞的宴会厅,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一直作为议会大厅使用,直到1881年议会大厦落成。咨询性议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它通常于七月初开始,持续六至八周。
尽管协商议会的主要目的是讨论与丹麦政府相关的问题,但实际上,在议员们的倡议下,议会也讨论了其他各种议题。因此,在审查制度盛行、既无普遍的结社自由也无言论自由的时代,议会成为了重要的全国性辩论场所。记录议会活动的印刷刊物《冰岛议会纪事》(Tíðindi frá Althingi Íslendinga)的出版,以及自1849年起举行的公开议会会议,无疑也增强了公众对政治的兴趣,并提升了公众对议会作为讨论社会问题和做出决策的途径的信心。
6.5 1844-1874年冰岛议会及其选举
冰岛决定设立协商议会的同时,也制定了关于议会选举、资格、投票权和选区划分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冰岛社会此前并无先例,但此后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依然如此。
冰岛的19个郡和雷克雅未克市构成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一名议员和一名候补议员。然而,并非所有议员都是民选产生的。国王有权任命六名官员进入议会,并由其代表行使这一权力。因此,协商议会共有26名议员,其中20名由选区选举产生,6名由国王任命。1857年,斯卡夫塔费尔郡被划分为两个选区,因此,在次年举行的选举之后,直至协商议会结束,共有21名议员由选区选举产生。
无论议员是由选区选举产生还是由国王提名,其任期均为六年。由于议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因此当选冰岛议会议员可连任三届。冰岛议会选举分别于1844年、1852年、1858年、1864年和1869年举行。最后一次选举是在议员任期结束前进行的,原因是国王应丹麦政府的要求解散了议会。议会的解散和随后的选举原本旨在解决冰岛人和丹麦人之间的宪法争端,但事与愿违,丹麦议会最终通过了一项所谓的“地位法”,而非达成协议。
冰岛议会的首次选举于1844年在全国所有选区举行,但并非同时进行。第一次选举在初春举行,最后一次则在深秋举行。除斯卡夫塔费尔斯拉选区外,每个选区只举行一次选举会议。斯卡夫塔费尔斯拉选区由于面积辽阔、交通不便,允许举行两次选举会议。选举会议须提前六周召开。选举会议由郡长主持,选举委员会的四名成员也出席会议。
选举时无需提交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只需向郡长宣布参选或在选举会议上声明自己竞选议会席位即可。投票采用语音播报的方式,选民站在选举委员会面前,说出自己投票的候选人姓名。
尽管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八世设立议会的法令中并未明确规定只有男性拥有投票权,但人们一直认为女性既没有投票权,也没有参选权。
只有一小部分男性享有竞选议员或在议会选举中投票的权利,因为他们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将大多数人排除在外。男性必须年满30岁才能竞选议员,25岁才有资格投票。此外,他们还必须家境富裕,而这正是将大多数人排除在议会选举和议员职位之外的根本原因。拥有或终身拥有城镇中的农场或房屋是获得投票权和投票资格的必要条件。自有土地的价值必须达到1000元,这大约是普通土地的价值;而租赁土地的价值必须达到2000元,这属于高价土地。城镇中的房屋价值必须至少达到1000元(以政府银行货币计)。选民必须在其财产所在地的选区行使投票权。如果选民在多个选区拥有足够的财产,从而获得投票权,他可以选择在哪个选区行使投票权,但任何人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多人共同拥有赋予他们投票权的财产,他们可以达成协议,由其中一人代表他们投票。
在第一次阿尔辛选举时,大多数农民都是佃农,集镇上价值1000州银行美元或以上的房屋并不多见。因此,他们中很少有人富裕到足以获得投票权或竞选公职。除了财产和年龄限制外,男性还必须品行端正,且未因破产而失去财产控制权。
1844年阿尔辛首次选举时,究竟有多少男性拥有投票权尚不完全清楚。对14个选区的选举记录进行审查后发现,只有略高于2%的人口拥有投票权。同样的财产要求也适用于资格和投票权。因此,只有富人才能在协商会议中投票选举其他富人。
从一开始,人们对投票权的严格条件就颇有微词。这种批评,尤其是在协商会议内部,最终促使选举权在1857年大幅扩大,当时对男性在议会选举中投票的财富和阶级地位的要求有所放宽。根据这些新规定,首次选举于1858年举行。此后,约有9%的人口拥有了投票权。然而,协商会议始终远非一个民主选举产生的议会。
6.6废除君主制——丹麦新宪法
欧洲民众对政府体制的不满日益高涨,他们要求改革,以增强民众对国家政府的影响力,并保障民众的各项权利,例如选举权、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
1848年,欧洲各地爆发了推翻统治者的尝试,并在一些地方取得了成功,例如法国,二月爆发革命,建立了共和国,取代了君主制。
在这一伟大的革命之年,丹麦也出现了改革政府体制的呼声。国王克里斯蒂安八世于一月驾崩,其子弗雷德里克七世继位。
在克里斯蒂安八世驾崩之前,丹麦宪法的修订工作就已经启动。其目标是维护君主制和国家体制,从而维系丹麦与各公国之间的联系。 1848年初欧洲的政治动荡改变了局势。此前几乎没有政治影响力或权利的各种群体,如今纷纷提出诉求。新加冕的国王意识到君主制时代已经结束。1848年3月21日,哥本哈根的公民抗议代表前来觐见,要求改革政府。弗雷德里克七世解释说,他已于当天早些时候完成了他们提出的改革,从而彻底粉碎了那些企图废黜他的人的阴谋。
丹麦国王的君主制被废除,这一决定在1849年6月5日生效的新宪法中得到确认。丹麦实行议会君主制,但尽管新宪法生效后,丹麦的选举权比以前有所扩大,但仍然远未惠及所有成年丹麦人。许多群体既没有议会选举的投票权,也没有竞选议员的资格。没有一位女性享有这些权利,年轻男性和穷人也同样如此。尽管1849年宪法保障了丹麦人重要的人权,例如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以及财产权的普遍保护,但它并未建立民主制度,不过无疑是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6.7 1851年国民议会——战略与象征意义
1849年的丹麦宪法并不适用于冰岛。事实上,起草该宪法的制宪会议中有五名冰岛人,但他们竭尽全力确保丹麦宪法中没有提及冰岛,因为他们希望冰岛拥有自己的宪法。
在1849年的丹麦议会(Alþing)上,制定了制宪会议的选举法。根据国王的承诺,在未事先咨询人民代表的情况下,不会就冰岛在丹麦王国中的未来地位做出任何决定。会议决定由40名代表组成,其中32名由普选产生,6名由国王指定。制宪会议(又称国民议会)的选举于1850年举行,但会议直到1851年才召开。
国民议会于1851年7月5日在拉丁学校的礼堂开幕,该礼堂曾是当年夏季丹麦议会(Althingi)的举办地,但由于议会会议的召开,会议被迫取消。国民议会的主要议题是一份根据丹麦政体起草的冰岛宪法法案。该法案规定,1849年丹麦宪法将在冰岛生效,并且冰岛将在丹麦议会中拥有代表席位。
国民议会的大多数代表否决了这份丹麦法案,随后由议会任命的一个委员会起草了一份新的法案,赋予冰岛更大的自治权。国王在国民议会的代表、国家最高官员约尔根·迪特勒夫·特兰佩在会议上提出解散议会的法案后,主动采取行动,遵照哥本哈根政府的指示。大多数国民议会代表抗议特兰佩的行为,但会议最终未能就冰岛宪法问题达成一致。因此,冰岛的君主制暂时得以维持。
尽管国民议会最终未能达成正式决议,但它却是冰岛走向主权和独立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与会的大多数代表同意一项政治战略,旨在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政府部门从丹麦转移到冰岛。冰岛人在争取独立的过程中基本上遵循了这一战略,因此国民议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议员们在会议结束后的反对成为冰岛人民团结一致对抗外国势力的象征。因此,国民议会既具有战略意义,也具有象征意义。
6.8 1871年地位法案
冰岛政界人士与丹麦政府之间关于冰岛在丹麦国家中地位的冲突在国民议会之后仍在继续。
1867年,丹麦政府曾试图促使冰岛议会(Althingi)同意一项宪法草案,该草案除其他内容外,还规定冰岛议会在冰岛的特殊事务上拥有立法权。议会对该草案进行了诸多修改后予以批准。然而,丹麦政府未能接受议会的修改,因此冰岛争取独立的进程暂时没有改变。
1870年底,丹麦议会批准了司法部长提出的关于冰岛在丹麦国家中地位的法案,该法案因此被冰岛民众称为《地位法案》。新法案于1871年4月1日生效。该法案将冰岛定义为“丹麦帝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享有特殊的民族权利”。它还决定某些事项属于冰岛专属管辖范围,并起草了冰岛国库法。
尽管这项地位法赋予了冰岛人他们长期争取来的权利,但由于该法从未提交冰岛议会批准,而是丹麦议会的单方面决定,因此在冰岛并未得到广泛认可。对此的不满情绪重新燃起了人们对冰岛宪法的呼声,并催生了相关提案,这些提案假定冰岛将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使得冰岛独立运动的呼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七阶段:1874–1903权力有限的文学
7.1 1874年国庆日与宪法
1874年,冰岛举行国庆日庆祝活动,纪念人类在冰岛定居一千周年。在庆祝活动筹备期间,冰岛人萌生了一个想法:可以利用这个契机解决冰岛缺乏宪法的问题,从而减少长期以来围绕冰岛在丹麦王国中的地位而产生的争议点。
随后,冰岛决定利用国庆日,通过制定宪法,使冰岛的政体更加现代化。1873年,冰岛议会(Alþingi)起草了一份宪法草案,并提交给丹麦当局,请求国王在次年国庆日将宪法作为礼物赠予冰岛人民。
这一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冰岛宪法获得通过。克里斯蒂安九世1874年夏天,丹麦国王访问冰岛,他是第一位统治冰岛的国王。他向冰岛人民颁布了《冰岛特别事务宪法》,该宪法于同年8月1日生效。然而,它与冰岛议会(Alþing)议员前一年通过的提案在几个重要方面存在差异。例如,议员们的提案规定设立一个全国性政府,但根据1874年宪法,冰岛政府仍然设在哥本哈根,如同几个世纪以来一样。
7.2立法议会
宪法从根本上改变了冰岛议会(Althing)的角色和职能。冰岛议会不再是咨询机构,而是立法机构,可以就影响冰岛而非整个丹麦国家的各种问题制定法律。
政府三大主要分支之一的立法机构,如今主要由立法议会的民选代表掌控。然而,冰岛议会的立法权受到限制,因为丹麦国王对立法拥有否决权。事实上,这项权力掌握在丹麦政府手中,并被广泛行使。冰岛议会也可以否决政府提出的法案,而且有时确实会这样做。
尽管国王的否决权限制了冰岛议会的权力,其工作范围也仅限于被视为冰岛特有问题的预先设定的议题,但代表选民行事的立法机构的出现,是冰岛政治发展和民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咨询议会实行单院制。所有议员都参加同一次会议。随着宪法的颁布,议会改为上下两院制,所有议员也同时参加一次会议,称为联席会议。
1874年宪法生效后,议会共有36名议员,其中上院12名,下院24名。下院议员全部由议会普选产生,上院议员中也有一半由普选产生。另一半上院议员由国王任命,这意味着他们是由丹麦政府代表选出的议员,通常来自公务员阶层。通过这种方式,行政部门得以掌控议会的立法工作。国王还拥有完全否决权,可以否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律。
7.3冰岛议会选举、投票权和资格(1874-1903)
冰岛第一部宪法规定了投票权和资格的相关规则。这些规则与1843年设立冰岛议会的法令所规定的规则基本相同,并保留了1857年的修正案。
1874年宪法生效后,议员任期为六年。议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定期选举在上届议会最后一届会议开始前一年的九月举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民只能在投票站投票。每个选区只有一个投票站,因此选民前往投票站的路途可能漫长而艰辛。
宪法生效时,冰岛共有19个选区。其中8个为单议席选区,11个选区选举两名议员。 1877年,选举制度经法律修改,设立了9个双议席选区和12个单议席选区。
只有男性才能参选或参加议会选举。除性别外,获得选举权的条件还包括:选举日年满25周岁、品行端正,并在选举前在该选区居住满一年。与以往的议会选举一样,只有经济条件较好、自雇或担任公职的男性才有选举权。
参选议会的条件与选举权相同,但参选议会的男性必须年满30周岁才有资格参加议会选举。
性别不平等以及对男性选举权和参选资格的限制,导致1874年宪法生效后,只有一小部分冰岛成年人能够参加议会选举或参选。
随着19世纪的推进,议会选举的投票率有所提高,但直到1900年以后才超过50%。
7.4议会大厦的建造
1879年,议会批准了预算委员会的动议,建造一座大楼,用于议会和国家博物馆——教区图书馆和文物博物馆的日常运作。此前,议会一直在拉丁学校的礼堂举行会议,而两座博物馆则挤在大教堂的阁楼里。
这座大楼由丹麦著名建筑师费迪南德·梅尔达尔设计,于1880年至1881年间建成。该项目的总成本约为当时国库(即现在的财政部)年度支出的三分之一。
1881年7月1日,议会在新落成的议会大厦召开会议,此后,立法机构的各项活动一直在此举行。除极少数特殊仪式性会议外,议会会议总是在阿尔辛吉宫举行,这些特殊仪式性会议是为了纪念重要的里程碑或转折点,在辛格维利尔的厄克萨拉河畔举行。
7.5议会制与自治
1881年,冰岛议会(Althingi)开始尝试修改1874年宪法,以进一步扩大冰岛人的自治权。这开启了冰岛政治家与丹麦政府体制之间宪政争端的新篇章,这场争端断断续续地持续到1903年秋季。当时,冰岛议会通过了第16/1903号法案,批准了一项宪法修正案,规定部长们的官邸设在雷克雅未克。这项措施意味着行政部门的权力下放至冰岛国内,部长们对其公务向冰岛议会负责。
议会制是指,政府或其部长只有在获得议会多数支持或不反对政府及其部长的情况下,才能行使部长权力。在议会制国家,无论是部长还是政府,都必须获得议会的支持才能就职或继续执政。这条规则并未写入1903年的宪法修正案,但它仍然有效。1904年2月1日,首任首相汉内斯·哈夫斯坦(Hannes Hafstein)在雷克雅未克就职时,获得了议会多数议员的支持。议会制如今已成为冰岛宪法的基石之一,政府必须获得议会多数议员的支持才能正常运作,因为现行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冰岛是一个实行议会制的共和国。
冰岛在1904年如此迅速地引入议会制的原因,可以从丹麦的政治发展中找到借鉴。在丹麦,一场关于政府形式的长期冲突在1901年以议会制支持者的决定性选举胜利而告终,随后组建的新政府与以往的政府不同,它依靠议会多数席位。
1903年秋季,丹麦政府发起对冰岛宪法的修正,其基础是丹麦于1901年建立的议会制。尽管许多冰岛政治家都衷心支持议会制,但在19世纪后半叶,议会制并非冰岛政坛的热门话题。因此,丹麦的政治发展对冰岛引入议会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这部被称为“自治”的新宪法,是冰岛迈向主权和独立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政府三大分支中的两个——立法和行政——如今由冰岛自行掌控,但冰岛仍是丹麦的一部分,被视为共同国家事务的事项仍由丹麦政府管辖。
议会(Althingi)的组成人员变更使议员人数从36人增加到40人,所有新增议员均由普选产生。此后,下议院共有26名议员,全部由普选产生;上议院共有14名议员,其中8名由普选产生,6名由国王任命。上议院的多数席位由此得以保障。
1903年,男性在议会选举中的投票权得到了显著扩大。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约65%的25岁以上男性,即近14%的人口,获得了投票权。民主制度虽有所加强,但进展甚微。所有冰岛女性仍然没有投票权,贫困男性以及不从事独立运动的男性也同样没有投票权。
第八阶段:1904–1917议会与自治
8.1秘密投票和增加投票站数量
1903 年第 18 号《议会选举法》规定,议会选举自此以后实行秘密投票。但在此之前,选举的进行方式是,在选举集会上宣读候选人姓名,选民口头表明投票意向。因此,在场的所有人都立即知道每个人的投票结果。
1908 年 9 月 10 日,议会选举首次按照新规举行。选举日当天全国统一,这也是议会选举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同一天举行。每个选区都设立了一个投票站,而此前每个选区只有一个投票站。这一变革使选民更容易行使投票权,投票率从1903年的53.4%上升到1908年的72.4%。印刷选票首次投入使用,选民在私密环境下投票。新制度赋予选民根据自身信念自由投票的权利,无需担心他人影响其选择或使其为此付出代价。
8.2克林格伦大楼
1908年至1909年间,议会大厦(Althingi House)扩建,因其外形酷似克林格伦而得名。该扩建部分由丹麦建筑大师弗雷德里克·威廉·基尔博(Frederik Vilhelm Kiørboe)设计。
建造克林格伦大楼有两个原因:一是为冰岛部长们在议会大厦内接待宾客提供必要的设施;二是为议会大厦安装中央供暖系统。因此,克林格伦大楼的上层设有接待大厅,二层设有厨房,地下室则设有壁炉。
当时,议会计划将会议时间改为冬季后期,而非像以往那样在夏季举行。因此,改善议会大厦的供暖系统显得尤为迫切。 1909年和1911年举行了两次冬季会议,之后恢复夏季会议,一直持续到1921年2月15日会议召开,此后冬季会议照常举行。
8.3冰岛大学位于议会大厦内
冰岛大学成立于1911年,正值约翰·西古尔兹松诞辰一百周年之际。由于当时没有其他建筑可供大学使用,它便借用了议会大厦的一楼。此前,国家图书馆和古代文物博物馆(国家博物馆的前身)也曾设于此,但后来馆藏被迁至位于赫维尔菲斯街(Hverfisgata)新建的博物馆大楼。
冰岛大学成立之初设有四个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和哲学学院。
尽管大学最初规模较小——冰岛大学成立之初仅有45名学生,但迁出议会大厦后学生人数已增至约230人——但大学的校舍早已拥挤不堪,而学生人数的增加和议会会期的调整更使情况雪上加霜。自1921年起,议会改在冬季召开会议,而此前议会是在夏季大学停课期间召开会议。这一改变导致议员和学生共同居住的议会大楼显得拥挤不堪。
冰岛大学新校舍于1940年6月17日落成,在议会大楼办公整整29年后,大学正式迁入新校舍。
8.4 1915年宪法修正案——迈向民主的重要一步
1915年6月19日,一项宪法修正案生效,标志着民主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该修正案削弱了选举权与阶级地位、性别和经济状况之间的联系。
女性首次获得了议会选举的投票权,但她们必须年满40岁才能享有这项权利。受雇于他人的工人也获得了40岁的投票权。选举权的经济条件要么被扩大,要么被取消。许多人,包括相当一部分冰岛男性,由于性别、社会地位或经济状况而没有投票权,现在终于能够参加议会选举。
一般投票年龄仍为25岁,与议会选举制度建立之初相同。许多人认为,对女性和有工作的夫妇设定40岁的投票年龄限制既奇怪又没有必要。这项政策的根本原因在于对那些即将获得投票权的人的不信任。投票年龄限制原本计划逐年降低,直至所有女性和所有有工作的夫妇在25岁时都享有投票权。这一目标本应在1931年实现,但1920年的一项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年龄歧视。
1915年的宪法修正案废除了议员的皇家选举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区域选举。之所以称为区域选举,是因为在区域选举中,全国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一个选区。当时共有六名区域选举产生的议员,他们都在议会上院拥有席位。区域选举制度实施后,所有在议会(Alþingi)的议员都由全国选举产生。
区域选举的投票年龄限制为35岁,除此之外,投票权的条件与选区选举相同。
1915年的宪法修正案还允许一个政府中拥有多位部长。此后,可以组建联合政府,即由议会中多个政党共同执政。第一个联合政府于1917年初成立。
8.5议会常设委员会及议事厅座位安排
1915年,《议会程序法》进行了修订,从长远角度改变了爱尔兰议会(Althingi)的工作方式。修订案规定,议会上下两院将设立七个常设委员会,任期贯穿整个选举期。
此前,爱尔兰议会分别任命委员会讨论各项议题,但每次任命仅适用于一个会期。这七个委员会分别是:财政委员会、拨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渔业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和总务委员会。1916年,修订案生效,常设委员会开始运作,爱尔兰议会的工作变得更加专注和专业化。如今,爱尔兰议会仍然设有常设委员会,共有八个。
此外,还制定了议员在议事厅的座位安排规则,即在每次会期开始时抽签决定座位。这种确定座位安排的方法很不寻常,目前除了荷兰议会(Althingi)之外,没有其他议会使用这种方法,尽管这种模式曾经是从美国引进的。
第九阶段:1918–1944君主立宪制,议会制政府
9.1 1918年主权 – 1920年新宪法 – 男女平等投票年龄
1918年7月1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仍在进行之际,冰岛和丹麦议会的谈判委员会签署了一项法案,该法案设想冰岛成为一个主权国家,但与丹麦拥有同一位国家元首。冰岛议会(Althingi)和丹麦议会(Riksdag)均批准了该法案,并在冰岛举行的全民公投中获得通过。
《联合法案》于1918年12月1日生效。该法案规定,丹麦人和冰岛人享有相互的投票权,但需满足居住等条件。这促使冰岛和丹麦的投票年龄在新宪法中得到统一,该宪法于1920年春季生效,规定所有有投票权的人(无论男女)的年龄上限为25岁,并且男女在投票权方面适用相同的规则。
1920年还做出了一些改变,决定议会今后于2月15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召开会议,并且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议员人数增加了两名,此后共有42名议员。
9.2首位当选议会(Althingi)的女性
英吉比约格·H·比雅纳松(Ingibjörg H. Bjarnason)是首位当选乌克兰议会(Althingi)的女性,她是一位由全国选举产生的议员。1915年的一项宪法修正案以全国选举取代了王室选举,并于次年举行了首次全国选举。当时共有六名全国选举产生的议员,最初规定其中一半任期12年,另一半任期6年后卸任。 1920年,一项宪法修正案将全国民选议员的任期缩短至八年。
1922年,需要选举那些任期六年卸任的全国民选议员,选举于7月8日举行。在1922年的全国大选中,妇女名单党派共有五名候选人,其中一人获得22.4%的选票,并有一名议员当选,即英吉比约格·H·比亚尔纳松。1923年2月15日议会召开时,她正式就任,成为首位进入议会的女性议员。
英吉比约格与其他全国民选议员一样,在议会上院任职。她最初代表妇女名单党,之后代表保守党,最后代表独立党。英吉比约格担任议员直至1930年,她八年的全国民选议员任期届满,此后未再竞选连任。
9.3议员人数增至49人,投票年龄降至21岁,并取消了所有阻碍投票权的经济障碍。
1934年3月,冰岛议会(Althingi)批准了一项宪法修正案,这标志着冰岛迈向更大民主的重要一步。
修正案通过后,32名议员在全国各选区(包括单议席选区和双议席选区)选举产生;6名议员在雷克雅未克按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另有11名议员为均衡或替换议员。议员总数为49人。只有在各选区赢得议员席位的政党才能获得替换席位,因为其目的是确保各政党在议会中的实力与其在议会选举中获得的选票数量相符。
所有议员的任期均为四年,投票年龄为21岁。修正案通过后,约56%的人口拥有投票权。
在1934年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前,因接受市政财政援助而欠下市政当局债务的人没有资格参加议会选举。因此,许多贫困人口无法投票。该限制被废除后,除年龄限制外,参加议会选举的条件还包括:拥有冰岛公民身份,在选举前五年内居住在冰岛,品行端正,经济独立。
1933年夏季议会选举的投票率为70.1%,而1934年选举的投票率则高达81.5%。可以推断,投票率的提高主要是因为大量低收入人群现在能够行使他们的投票权。
9.4民族政府、推迟议会选举、选区变更和议会外政府
1939年春,冰岛议会(Althingi)四个政党中的三个达成协议,组建政府,并于4月17日正式上台,被称为民族政府。民族政府的成立是由于欧洲极有可能爆发战争,以及冰岛国内经济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冰岛政界人士对战争爆发的担忧最终被证明并非空穴来风。第二次世界大战于1939年秋季爆发,1940年春季,英国军队登陆冰岛。尽管占领军并未对冰岛人民抱有敌意,但当时的局势极其危险。鉴于此,1941年春,阿尔辛吉议会批准了政府提出的议会决议动议,推迟原定于当年举行的议会选举,并将议员任期延长至可以举行选举之时,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四年。这一决定以及国家政府在就业和经济领域采取的各项措施都引发了巨大争议。
然而,各政党之间最激烈的争论集中在选区划分问题上。自1934年上次选区制度改革以来,人口增长导致选票分配不均的现象日益严重,而这种选票平衡对那些主要在城市地区寻求支持的政党极为不利。这些政党最终达成一致,提议修改选区划分。由于修改宪法需要通过两次议会选举,而宪法只能通过两次议会选举才能修改,因此1942年举行了两次选举。第一次是在7月5日,第二次是在10月18日。
1942年的选区调整增加了三名议员,使议员总数达到52名。
尽管选民有机会在两次议会选举中就各政党的政策表明立场,而且各政党的支持率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在1942年秋季,仍然无法组建一个能够获得议会多数支持的政府。
总督随后任命了一个议会外政府。该政府由五名部长组成,其中没有一名是议员。这个议会外政府一直运作到1944年10月21日,之后议会联合政府成立。
9.5第二次世界大战、总督与总统
第二次世界大战始于1939年秋季。次年春季,即1940年4月9日,德国占领丹麦并完全控制了该国。
丹麦被占领的第二天,冰岛议会(Althingi)通过一项决议,规定根据1918年《联邦法律条约》,丹麦政府代表冰岛处理的事务今后将由冰岛政府处理。此外,冰岛议会还通过了一项决议,将国王根据宪法所拥有的权力移交给冰岛政府。这实际上切断了冰岛政府与丹麦政府之间的所有联系,尽管两国在形式上仍保持着王室联盟。
一年多后,即1941年5月17日,冰岛议会批准在冰岛建立共和国,冰岛与丹麦的联盟就此解体。此外,议会同意选举一位总督来行使此前由国王行使、后被赋予政府的权力。
1941年6月17日,议会选举经验丰富的政治家兼大使斯韦恩·比约恩松担任总督,任期一年。他于1942年和1943年再次当选。1944年6月17日,冰岛共和国成立,议会选举斯韦恩·比约恩松为冰岛总统,任期一年。总统选举本可在1945年春季举行,但由于斯韦恩是唯一候选人,因此自动当选。在斯韦恩·比约恩松担任总统期间,没有反对派候选人与他竞争。因此,第一次总统大选直到1952年6月29日,即斯韦恩去世后才举行。
冰岛总督(后来的冰岛总统)在 1973 年之前一直将办公室设在 Alþingi House 的一楼。冰岛总督和总统的官邸从一开始就设在 Álftanes 的 Bessastaðir。
第十阶段:1944年—现在 冰岛共和国
10.1共和国成立
1941年5月17日,冰岛议会(Althingi)一致同意,在正式解除与丹麦的联盟后,冰岛应建立共和国。这项议会决议决定了君主制结束后冰岛的政体形式。
此后几年,此事一直在推进,其进展受到当时战局不明朗的世界大战的影响。1944年初,关于最终解除与丹麦联盟的时间安排的决定已迫在眉睫。2月25日,冰岛议会通过一项决议,废除1918年的《丹麦-冰岛联邦条约》。这项决议连同冰岛共和国宪法,于1944年2月20日至23日提交冰岛民众进行全民公投。
此次公投的投票率异常高,98.4%的登记选民参与了投票。其中,97.4%的人表示支持脱离冰岛,95%的选民支持共和宪法。结果可谓毫无争议。
1944年6月17日,大批民众聚集在辛格维利尔国家公园参加共和庆典。在议会(Althingi)的仪式性会议上,冰岛共和国正式成立。联合议会主席吉斯利·斯韦因松宣布共和宪法生效。
10.2议会演讲录音及《议会期刊》改进版
1952年10月1日,冰岛议会第72届会议开幕,议会演讲录音制度正式启动。此前,这项创新已筹备多年。
1948年,冰岛国家广播公司首次尝试使用录音机录制议会演讲。次年,议会秘书处从美国购置了一台录音机。1949年春季,该录音机成功用于录制议会上院议员的演讲。此后,议会正式采用录音的方式,取代了自1845年协商会议成立以来一直沿用的做法——由议会书记员记录议员宣读的发言,但这种方式并非总是有效。为此,议会从好莱坞购置了当时最先进的录音设备,这些设备经久耐用,一直使用到1978年。借助这套美国录音设备,阿尔辛吉议会成为欧洲第一个放弃传统誊写方式,完全采用录音技术记录议员发言的议会。议会书记员的岗位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打字员,他们负责根据录音誊写发言内容。
议会引入录音技术后,议会公报的出版速度加快,质量也得到提升。录音设备的磁线能够完整记录议会会议期间的每一句话。议员的发言内容不再有任何疑问,也不用担心会被遗忘。此前,议会记者可能会篡改发言内容,一些小伎俩也会导致发言丢失,在录音技术出现之前,根本无法核实议员在议会发言中究竟说了什么。录音设备也改变了议员们在议会中的工作方式。在此之前,议员们都是站在座位上发表讲话,但为了迎接录音设备的引入,议会程序法通过一项临时法律进行了修订,要求议员们在议会厅内一个专门的讲台上发表讲话,该讲台上放置着录音设备的麦克风。
10.3选区划分的根本性变革及议员人数增至60人
1959年,宪法修正案导致选区制度发生根本性重组。
原先将全国划分为21个单议席选区、6个双议席选区以及雷克雅未克市的复杂格局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8个选区。选区调整后,议员人数恢复至之前的11人,以确保各选区议员人数的均等。
议员人数从52人增至60人。
新选区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例代表制,并减少因居住地造成的选票不平衡。
为使宪法修正案生效,1959年举行了两次选举。第一次选举于6月28日举行,第二次选举于10月25日至26日举行。
10.4投票年龄提高至20岁
1968年3月底,阿尔辛吉议会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将投票年龄从1934年的21岁提高到20岁。
修正案生效后的下一次议会选举于1971年6月13日举行。当时,57.6%的人口拥有投票权。
10.5议会计算机化进程的开端
议会办公室于1983年开始小规模使用计算机,但次年议会登记册便实现了计算机化,计算机技术由此成为议会办公室运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985年秋季,第108届立法会议伊始,计算机开始用于议会演讲稿的文字处理,此后,议会运作的计算机化进程全面展开
10.6投票年龄降至18岁,议员人数增至63人
1984年春,冰岛议会(Althingi)批准了一项宪法修正案,将议员人数从之前的60人增至63人。
同时,议会席位分配方式也进行了调整。这些修正案旨在减少因选民居住地造成的选票不平衡。
此外,最低投票年龄从20岁降至18岁,并修改了相关规定,确保即使丧失行为能力,选民也不会失去投票权;同时,无犯罪记录也不再是获得投票权的必要条件。
修正案生效后的下一次议会选举于1987年4月25日举行。当时,所有年满18岁的冰岛公民都享有投票权,占总人口的70%。
10.7议会(Althingi)改为一院制
1991年春,议会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废除了议会两院制。两院制自1874年宪法首次颁布以来一直沿用至今,已持续了116年之久。
根据1874年宪法,议会最初设想由上下两院组成,但统一议会的作用微乎其微。然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包括预算处理在内的诸多重要任务开始转移到统一议会。统一议会逐渐演变为一个拥有独立结构和委员会制度的独立议院。这最终形成了一个三院制,在最后阶段,只有立法工作(法案讨论)在上下两院进行,而所有其他议会工作,包括预算讨论、向部长提出质询、议会决议和报告等,都在统一议会中完成。
支持废除议会两院制的理由有很多,其中包括自1934年废除全国大选以来,所有议员都是以相同的方式在同一时间选出的。此外,人们认为,将之前的三院制改为单院制,将提高议会的工作效率。有人指出,议会两院制曾导致政府无法正常运作,因为如果政府在两院均未获得多数席位,即使获得多数议员的支持,也可能无法使议案获得议会通过。
除了废除议会两院制外,宪法修正案还包含一项重要的创新:议会成为全年运作的议会,而不仅仅在议会开会期间运作。另一项改变是,议员的任期将持续到新一届议会选举产生为止。这避免了国家出现议员空缺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在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前是可能发生的。
随着议会两院制的废除,《议会宪法》也进行了各种修改,导致议会结构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包括委员会制度的改变,议会理事会引入了新的结构,并且由于只有一个议长,该职位的地位比以前更加明确。
10.8电子投票系统启用
1991年秋季,阿尔辛吉议会改为一院制后,议会启用了电子投票系统,投票结果一经公布便立即存储于数据库中。
1993年初,根据经验,对投票系统进行了多项改进,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其中包括在议会厅两侧安装两块指示灯板,用于显示每位议员的投票立场。绿灯表示议员赞成,红灯表示反对,白灯表示议员不表明立场——弃权。
10.9议会(Althingi)议会现场直播开始
1992年4月中旬,国家电视台(Sýn)开始直播议会(Althingi)议会的会议。
1995年,国家广播公司(RÚV)开始直播议会会议,并一直持续至今。1998年,议会获准播出自己的电视节目,并开始通过宽带网络播放议会会议内容。今年10月1日,议会的会议内容首次出现在互联网上。
如今,电子和数字技术的进步使得公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了解议会的工作。
10.10阿尔辛吉接入万维网
1991年,阿尔辛吉议会取消了议会分院制度,随之而来的是计算机和数据库应用方面的多项创新,以及设备的更新换代。其中一项举措是创建了一个关于议会事务、议员和议会会议的新数据库。这使得阿尔辛吉成为该国首批接入互联网的机构之一。
1993年秋季,阿尔辛吉决定开始创建网站,并于1994年7月24日正式上线。阿尔辛吉由此成为欧洲首个接入万维网的国家议会,此前只有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国家议会率先实现了这一目标。
阿尔辛吉网站于2001年进行了改版。同年,一个专门面向青年的网站也正式上线,旨在为年轻人提供关于阿尔辛吉及其工作的便捷信息。该网站目前已完成改版。
10.11选举制度改革,新选举法生效
1999年6月初,阿尔辛吉议会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将选区数量从8个减少到6个。次年,议会通过了关于阿尔辛吉议会选举的新法律,即第24/2000号法律。
改革的目的是简化选举制度,尤其是在议会席位分配方面,并确保候选人根据得票数获得相应的议席。此外,居住地造成的选票不平衡现象也得到了缓解。一项新举措是,选区边界可以根据居住地的变化进行调整,并且每个选区的议员人数也可以根据当地人口趋势进行变化。
10.12学校议会运作中
学校议会——阿尔辛吉的教学中心——于2007年11月开始运作。它采用角色扮演游戏的形式,向高年级小学生教授议会运作的相关知识。
10.13冰岛银行倒闭先例及原因调查委员会
2008年秋季的经济危机对议会的工作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并引发了各种反应。其中,议会主席团任命了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2008年底冰岛银行倒闭的先例和原因。该委员会于2010年4月提交了调查报告。
10.14《议会纪事报》电子版
第136届立法会议(2008-2009年)的《议会纪事报》以印刷版形式出版,与1845年《冰岛议会纪事报》(Althingi Íslendinga)创刊以来的惯例相同。此后,印刷版停止发行,《议会纪事报》改为在议会网站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
最早可追溯至1845年的《议会纪事报》已被扫描,并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在Althingistíðindi.is网站上。目前正在努力将近几年的《议会纪事报》全部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公众。
10.15委员会结构及调查委员会法的变更
在2010-2011年第139届立法会议期间,爱尔兰议会(Althingi)的议事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主要目的是加强议会的监督作用,并提高其对行政部门的独立性。
这些修改基本符合议会主席团于2008年春季任命的一个工作组的建议,该工作组负责审查有关立法部门监督行政部门的法律规则。 2008年秋季经济崩溃后,人们认为有必要对该领域进行改革,这一目标在2011年6月成为现实,当时爱尔兰议会(Althingi)通过了一项法律,修订了《议会程序法》。
新修订的内容包括将议会常设委员会的数量从12个减少到8个,并重新界定其工作范围;此外,还设立了一个新的常设委员会——宪法和监督委员会,顾名思义,该委员会履行着广泛的监督职责。
法律修订后,部长们比以往更有义务向爱尔兰议会通报议会正在审议的事项,而议员们也比以往拥有更大的权利从部长那里获取信息。
此外,爱尔兰议会主席团在第139届立法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关于调查委员会的法案。根据这项法律,议会可以任命特别调查委员会,调查公众关心的、与公共权力行使相关的重大事项。特别调查委员会被任命调查住房融资基金问题、储蓄银行倒闭事件以及外国参与购买Búnaðarbanki Íslands hf.股份等问题。









